拜耳:令人失望的判决需要深入分析

生产和销售吡虫啉和噻虫胺的拜耳公司表示,对 判决书 欧盟普通法院对 T-429/13 案的裁决 拜耳作物科学诉欧盟委员会.

法院裁定, 欧盟委员会 2013 年的决定限制使用某些新烟碱类杀虫剂的裁决是合法的。“拜耳将详细审查裁决,并评估其后果和潜在的法律选择,”该公司在一份声明中表示。

声明继续写道:“拜耳决定采取法律行动,以明确委员会决定的法律依据,拜耳认为,该法律依据尚不确定。拜耳仍然坚信,只要按照标签说明使用,其产品是安全的。”

该公司的声明表示,失去新烟碱类种子处理剂“将对欧洲甜菜种植者产生巨大影响”。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