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禁用甲胺磷
巴西将立即开始逐步淘汰甲胺磷。该活性成分将不允许生产或配制,但政府已同意允许在全年和 2012 年上半年使用库存。
国家卫生监督局 (ANVISA) 委员会将甲胺磷定性为具有神经毒性、免疫毒性和内分泌干扰特性。
逐步淘汰甲胺磷的主要期限是:
– 即时:甲胺磷产品的来源或配方。
– 2011 年 12 月 31 日:取消营销
– 2012 年 6 月 30 日:使用期限和毒理学评价取消。
– 2012 年 12 月 31 日:取消活性成分的专论,仅出于监测废物的目的而保持最新。
2012年6月30日后,原甲胺磷生产企业将负责向农民收集未使用的库存,并在30日内处置。
从 2012 年的某个时候开始,其他有机磷酸酯可能会取代甲胺磷,从而为使用较新化学品的作物保护公司创造一些市场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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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Frabotta 是 Meister Media Worldwide 全球精准计划的编辑市场开发总监、AgriBusiness Global 编辑和 CropLife 撰稿人。随时通过 [email protected] 与他联系,讨论您所在地区的新技术、采用、投入供应趋势和农业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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