濒危物种法
EPA“可能影响”濒危物种农药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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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酰甲胺磷 | 甲基溴 | |
涕灭威 | 纳德 | |
磷化铝 | 对硫磷 | |
谷硫磷 | 氯菊酯 | |
恶虫威 | 甲拌磷 | |
溴鼠灵 | 平多内 | |
溴敌隆 | 硝酸钾 | |
溴杀灵 | 氰化钠 | |
呋喃丹 | 氟乙酸钠 | |
氯鼠酮 | 硝酸钠 | |
毒死蜱 | 特丁硫磷 | |
敌鼠畏 | 氟乐灵 | |
硫丹 | 维生素D-3 | |
倍硫磷 | 华法林 | |
氰戊菊酯(和 esfenvalerate) | 磷化锌 | |
磷化镁 |
的目标 濒危物种法 (ESA) 是为了保护濒危和受威胁的物种。 国际金融业协会 要求 美国环保署 采取措施防止使用杀虫剂对这些物种造成伤害。
1973 年,ESA 颁布,“为受到威胁或濒临灭绝的动植物物种提供保护,并保护它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
1988 年,对 ESA 进行了修订,要求 EPA 与 美国农业部 和 美国内政部 确定实施标签计划的适当替代方案。该计划的目标是保护濒危物种免受杀虫剂的侵害,同时允许农业生产继续进行。
EPA 继续根据所有相关方的意见制定可行的濒危物种计划。各州的参与也将在该计划中发挥重要作用。
1988 年 9 月,EPA 要求 美国鱼类和野生动物服务局 (FWS) 修订和扩展选定农药的生物学意见。 FWS 向 EPA 提供了文件:“美国鱼类和野生动物服务局关于选定农药的生物学意见:1989 年 6 月 14 日,(1989 年 9 月 14 日修订)”。本文件为选定的农药提供了水生和陆生物种的 FWS 生物学意见。它可以从 国家技术信息服务。
EPA 于 1989 年 7 月提出修订的濒危物种保护计划。该计划旨在实现以下目标:
- 实现对所列物种的最佳保护;
- 通过制定易于实施且不会给农药使用者带来不必要负担的计划来响应该国农业生产的需求。
EPA 认为,通过关注所列物种本身,可以最好地实现保护所列物种免受杀虫剂侵害的目标。
通过使用阈值施用率方法可以最好地减轻农药使用者的负担。 EPA 将确定产品标签上“可能影响”所列物种的阈值(最低)施用率。
EPA 的工作将从所列物种中最脆弱的物种开始。这些物种将根据它们的状况、对杀虫剂的脆弱性和其他相关因素进行排名。将确定这些排名物种所在的县以及杀虫剂地点。
对于等于或高于阈值应用率的应用率,EPA 将与美国鱼类和野生动物服务局 (FWS) 进行正式磋商。 EPA 将在与 FWS 协商前 30 天发出通知。低于阈值应用率的比率将不属于咨询请求的一部分。
所有室内使用的产品均免除该要求 濒危物种保护计划.
1991 年 3 月,EPA 在 联邦公报 关于其已完成的对 31 种杀虫剂的“可能影响”测定,该测定已转发给美国鱼类和野生动物管理局。表中列出了已测定的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