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生物技术的胜利

一旦欧盟批准了一种转基因作物,其各个成员国就不能再采取额外的国家授权措施。这是欧洲法院在 9 月份做出的决定,这是转基因种子公司取得的一次重大胜利。

该裁决指出,“在各地区通过确保常规、有机和转基因作物共存的规则之前,它不能考虑该公司申请授权种植源自 MON 810 的转基因玉米杂交种,这些玉米是已列入农业植物品种通用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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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oneer 从孟山都获得 MON 810 性状许可,是 90 多个国家/地区的顶级种子供应商,该公司表示,欧洲法院的裁决证实,欧盟成员国可以采用共存规则,但它们不是种植的强制性规定转基因作物。

DuPont Pioneer 在欧洲的公关经理 József Máté 表示,所谓的共存规则已被欧盟立法者作为国家当局手中的附加工具,用于管理与转基因产品种植相关的经济方面,因为在授予欧盟对相同转基因生物的批准之前,检查所有人类和环境安全问题。

Máté 解释说,成员国积极参与并要求在当前欧盟对转基因作物的监管批准程序中表达他们的观点、关注和投票。欧盟批准新的转基因产品后,国家当局不应采取全国性的种植禁令。但是,如果有新的科学证据出现,他们可以要求保障条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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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决定是在意大利国务院就杜邦公司 Pioneer Hi-Bred Italia Srl 对意大利农业部提起的法律案件提出请求后作出的,该案件仍在委员会面前悬而未决。 Máté 说,预计将在未来几个月内对该案作出裁决,Pioneer 正在寻找最终裁决,以便清楚地了解在意大利种植转基因作物的立法要求。

在 FCI 的 10 月号中阅读更多关于法院关于生物技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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